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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开忠:把激发创新活力放在改革开放的核心位置

发表时间:2016-11-24     作者:北京大学首都发展研究院     访问量:

  2016年5月21日,第十届科技创新与城市管理论坛在中国科技会堂举办,多位该领域专家学者汇聚一堂,共同围绕“非对称赶超战略与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主题发表精彩观点,以下是本次论坛的精彩摘要。

  北京大学秘书长、中国区域科学协会会长、中国区域经济学会副会长杨开忠:

  各位领导、专家和同仁:大家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研讨会。我是从事区域与城市经济学、发展规划研究与教学的,上个九十年代以来,对创新发展有所涉猎。其中,值得一提的是,上个世纪90年代末,受北京市、科技部委托,主持承担过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战略规划研究,并实地考察美国硅谷等世界主要科技园区,这项研究使我能为中央出台中关村科技园区规划贡献一点思考;2003至2004年作为起草小组成员参与过《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起草工作,从中收获不少;参与“十一五”规划时期京津冀都市圈和长三角地区区域规划编制试点工作,主持完成这两个地区区域创新体系规划研究工作,这个工作使我对当时国内创新发展实际情况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和认识。

  今天,在这里,我想提出这样一个观点跟大家交流,这就是:推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系统梳理相关实施特殊政策、包括先行先试的国家区域制度,整合建设实施更加特殊政策的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特区。

  我想谈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为什么要建设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特区?

  我想,这首先是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必然。实现创新驱动发展面临重要的思想观念、制度文化、治理结构障碍和利益陷阱,需要进行全面性、系统性变革。这个变革涉及全体人民大众、全体经济社会部门,全体生产力、生产关系和意识形态要素,全社会过程的各国环节,而绝非仅仅涉及科技人员、科技部门、科技要素、研发环节,十分复杂,在一些领域无疑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需要一个从试验到推广的过程。大家知道,任何全面性、系统性的复杂变革都不可能有效地同时、均衡地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而必然是在那些条件优越的地方先行先试、而后逐步向全国扩散的不均衡过程;

  其次是突出创新驱动发展在国家发展中的核心位置的需要。

  第二个问题怎样建设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特区?

  从一般的角度来讲,应该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是把激发创新活力放在改革开放的核心位置

  从竞争优势的角度来讲,有什么样的发展方式就要有什么样的改革。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竞争优势发展方式的转变,我国改革开放的重点经历了两个不同阶段,这就是:80年代至1998年以优化劳动力、土地等初级生产要素配置为中心的改革开放,1998年以后的以标准化、规模化工业投资和生产为中心的改革开放。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成为获取竞争优势的核心,现在应把改革开放的中心转移到激发创新上来,集中力量系统推进区域全面创新改革,包括开放式创新改革,彻底调整和改革不适应创新驱动发展的思想理论、制度文化,加快构建创新驱动发展的国际一流环境。

  2 是发挥城市作为创新中心的作用

  面对面的交流是创新的关键投入。城市人口密度高,与具有相同兴趣的人面对面交流机会多,因而,理论和经验表明,城市是自然的创新中心。建设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特区,应当充分发挥城市作为创新中心的作用,以城市为中心,壮大创新主体,促进创新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整合提升创新价值链,以城市带区域、促轴线,着力打造若干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城市、城市圈、城市群和国家沿海、长江创新走廊。

  3 是合理分工

  为振兴经济发展,2014年日本决定建设“国家战略特区”,第一批指定了6地建设“国家战略特区”。各个特区合理分工,各自承担不同使命和发展方向。例如,东京定位于国际商业创新基地,关西圈为医疗等改革基地,冲绳县为国际观光基地、福冈市为创业改革基地等。我国区域多样性远比日本丰富多彩,建设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特区应根据各特区所在区域的特点合理确定分工。